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在我國實行陪審制度本身是不合理的,特別是陪審團本身就處于利害關系之中。也就是說,支付寶推出陪審團制度更偏向于一種娛樂和營銷,比如讓大家有討論的地方,可以有效的集中人氣進行相關業務的銷售,甚至讓媒體爭相報道。
為什么陪審制度在我國本身就不合理呢?首先我國并沒有那么多的閑人,每個人幾乎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沒有時間和精力過多的關注具體事態的發展。即陪審它本身不產生收益,類同一種公益活動,而作為“志愿者”應當進行對事件持續關注。然而,持續關注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互矛盾,特別是大規模幾十萬人的參與。
其次,文化素質還處于基層,相應的陪審觀念跟不上,“公益心”不能完全得于展現,更多的是出于自身非理性的判斷。而相互保的陪審制度更是不堪,因為陪審員的規模龐大,長時間使用支付寶(打開支付寶后的滯留時間)集中于中低收入人群,即陪審員主要由文化素質相對較低的中低收入人群組成(相對比較有空),本身存在較大的偏差。
最后,有利害關系的人群直接參與其中,有悖于陪審制度本身。相信陪審團中同意賠付的更多的是出于公益,比如反正分攤下來錢不多,能幫則幫,而不是對事件具體持續關注。相反不愿意賠付的更多是出于沒有必要,因為它本身就不適合相互寶的相關條款規定,經過調查員的調查不在保障范圍之內。
也就是說相互寶本身是關于公益的事兒,而不是關于保險和陪審的事兒,即不是出于理性判斷,而是一種感性判斷。因此,相互寶陪審團到底同不同意賠付沒有什么看點,僅是制造輿論罷了,不具備陪審的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