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聽到保險,第一反都很反感,認為保險是騙人的。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點:
1、部分保險銷售人員不專業,導致投保人不清楚自己買了什么樣的保險,不知道哪些賠哪些不賠。
保險銷售的準入門檻比較低,很多保險銷售人員,培訓幾天就開始上崗工作。很多東西自己都還不清楚,就開始給客戶推薦保險。
這樣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銷售們根本懶得去搞懂那些合同條款。不是說要達到精算師那種專業程度,就是最最基本的哪些賠哪些不賠,都說不清楚。
也就導致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買了些什么,以為只要生病就可以無條件理賠。
比如買了重疾險,小病住院就去申請理賠,卻不知重疾險理賠是有特定疾病限制的;
買了醫療險,住院后報銷時,才知道還有免賠額一說;
本來想買保疾病類的保險,結果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下,買了理財保險,生病了發現用不上,等等。
結果就自然而然的認為,保險是騙人的,一到理賠就會找各種借口拒絕理賠。
而實際上是因為,我們在購買時,自己沒有弄懂保險內容,銷售人員又沒有跟我們講清楚理賠條件,讓我們對自己買的保險有了錯誤的認識。
不是保險在騙人,而是人在騙人。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專業的保險銷售人員,如果能夠在買保險時遇到專業的銷售人員,肯定是會減少很多誤解和糾紛的。
2、保險條款過于復雜,普通人很難看懂,投保時也是糊里糊涂,并不清楚理賠標準。
保險行業算是一個成熟行業,合同上白紙黑字的條款,其實會有它的道理。
比如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就是先講清楚什么情況下不賠,不給犯罪、自毀之類的極端行為留下口子;
再比如健康類的保險,都要先做一個健康告知,也是為了防止騙保;
再比如重疾險的重疾定義,哪些重疾能賠?達到什么標準能賠,也都會一一寫出來。
但是,這么長的合同,普通人很難有耐心和能力一一讀明白。
比如重疾險中的重疾,有些是做個某個手術才賠的,并不是所有的病只要確診就可以賠的;
比如意外險能保的“意外”事件有特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所以酗酒、中暑、高原反應、非集體性的食物中毒是不賠的。
但如果我們沒有弄懂條款,就會導致理賠糾紛,認為保險是騙人的。
好在如今保險可以在網上投保,整個產品邏輯都變得很不一樣。但凡用戶看不懂的,就直接劃過去了,越簡潔明了的保險產品,變得越有優勢。
我找了某個互聯網渠道專屬的定期壽險健康告知,橫豎就這4條——
是不是很清晰了?
敢出現霸王條款,有一連隊的保險測評KOL正愁沒選題呢🙂看到那些大公司的所謂“開門紅”年金險,都是怎么在網上被吊打的了嗎?
3、關于理賠,大多時候,我們只記住了那些拒賠的案例。
其實理賠方面,起碼在健康類保險的理賠上,我覺得公眾是有點誤解的。
之前看到過江蘇保監會的一份資料,52%的拒賠是因為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既往病史,27%屬于條款約定的除外責任,12%屬于不符合條款約定的保障范圍。
也就是說,發生拒賠最大的原因是,在買的時候時,投保人就存在誤解產品或者存在疏漏、隱瞞的行為。這可能是由于投保人的故意隱瞞,也有可能是相關宣傳的過度和誤導。
其實從保險公司的角度出發,應該是有強烈意愿提供理賠服務的——不然以后誰還來買保險?他們靠什么活下去?
只是對公眾來說,可能10個理賠中賠了9個,大家卻只能記住那1個被拒賠的。
總之,對于保險而言,大家還是有誤解的,如果互聯網保險可以改善前兩點關于銷售和條款的問題,那么理賠方面的糾紛,邏輯上講也會減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