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序認為,真正原因很簡單,信息不對稱唄。
比個例子,你有過抑郁病史,大部分重疾險不保,因為一些抑郁癥發病時的行為會讓人進入到重疾狀態。這比起其他無病史的人來說,發病率不僅過高,而且無法預防和預計。
這就是信息不對稱的一種,保險公司從現有信息得出的結論就是“你的出險率無法在大數法則下預計”或者“你的出險率高出其他投保人10倍”。
所以,如果你告知的話,大部分保險公司一定會拒保,也有些公司說不定心大,加點保費就承保了。那么即使你出險,這家公司也會“認栽”賠付。
但你如果不告知呢?等出險的時候,保險公司一定會很“氣憤”,因為你的出險率明明是偏高的,現在按照偏低一檔來賠付,這個買賣不劃算啊。
這就是大部分不理賠的真正原因,在產品設計時設置的一系列的條款推理出了這個產品的賠率,根據賠率推算出了這個產品的價格,一切不符合條款的行為,歸根結底影響了定價的準確性,所以必須摒棄在賠付范圍之外。
這事兒外資機構遵照得更加嚴格。比如你醫保卡外借給別人瞎開了一堆藥,比如丹參滴丸之類的,在香港保險里這完全就是白送保費,因為會定義成騙保,屬于道德問題。
但在國內未告知還出險,雖然口徑上也是不予賠付,但從各種實際溝通和判例來看,理賠或者部分理賠的比例都比較高,而且保監會遵循的兩年不可抗辯原則,簡直是投保人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