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離職是沒有失業保險可以領的。因為領取失業保險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那么其中第1個條件也是最主要的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是經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單位,什么叫做因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單位呢?它主要指的就是企業單方面解除自己的勞動合同,那么才可以被認定為是因非本人意愿離開工作單位。
第2個條件就是正常參加失業保險并且累計繳費年限需要在一周年以上。一周年以上是一個最低繳費年限,當然如果說你的繳費年限在一周年以上更長的一個時間,比如說有10年的繳費年限,那么你今后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可以達到24個月,所以說這個失業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跟我們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是成正比關系的。
第3個條件就是你需要做一個失業登記,因為這個失業登記的主要目的就是我們的就業部門會主動尋找適合你的工作單位,那么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如果說找到合適你的工作單位,這個時候你就應該去這樣的工作單位工作,那么同時失業金的待遇就會停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