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于農村地區的群眾出臺了這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也就是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雖然這個醫療保險每年交納的費用并不是很高,大約只有200多塊錢,但是這個醫療保險的一個報銷比例實際上是比較低的,大約只有50%左右。
也就是說通過這個醫療保險產生的醫療費用,只能有一半能夠進行報銷,那么剩余的一半就需要你自費來進行支付了。所以說這種情況實際上對于個人來說確實是有一定的經濟壓力,因為如果在看病住院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比較高昂,比如說達到10萬元左右,那么至少有5萬元的費用需要自費來支付,所以說對于農民朋友來講,確實是有一定的經濟壓力。
但是想要實現這個醫療保險,100%全額報銷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就算我們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個人,他的報銷比例也僅僅只到了70%,所以說剩余的30%還是需要來自費支付的,當然自費支付是對于這種醫療保險制度的一個門檻,因為如果不設這樣的門檻的話,那么會出現,比如說騙取醫保的待遇等等之類的現象,所以說設定這個門檻也是一方面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