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們社保繳費需要用到的地方很多。比如辦理退休需要繳費滿15年以上,北京落戶需要繳費七年以上,買房和買車需要繳費五年以上,子女上學需要父母交費滿一年以上等等。
很多人需要用到社保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社保繳費年限不足。想了解如何向前補繳社會保險,但是一般的答復是不能補交。
社保究竟可不可以補交呢?可以,社保向前補交一般包含這二種方式。
第一,政策性補繳。一般來說,主要是針對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的身份,國家出臺的一系列補交政策。我們國家的全民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2年開始的,往前補繳一般最長只能補交到1992年。
補交的費用標準,一般是采取收取滯納金、根據折現值或者按照當年繳費值計算。總之,想使用以前的低繳費基數占便宜是很難的。
不過2016年人社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通過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因此全國各地的補交政策正在逐步收緊,北京、天津、深圳等地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了有關的靈活就業補繳政策。
第二,企業補交。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只要企業和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有義務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企業沒有繳納,這是屬于企業的違法行為,因此勞動維權部門有義務為職工追繳社會保險。企業也要承擔違法責任,一般是交納滯納金,不過滯納金可以減免。
一般政策對企業的照顧政策還是比較多的,畢竟企業的繳費比例比靈活就業高。青島允許企業可以補交六個月之內的保險費,不用繳納滯納金。不過需要提供會計憑證、勞動關系證明等材料。
實際上,我們有時候即使社保補交上作用也不是很大的。青島市生育保險只允許生育之前一年內有兩個月的補交才能夠享受生育待遇。北京市辦理落戶,七年內只能有不超過六個月的補交記錄。北京市購車買房不能有補交記錄。像工傷保險即使補交上,之前的費用也不能報銷。
不過,補交對于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仍然不足15年的人非常有用,不過社保費補交不是想補就補的,必須符合法律要求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