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愿意辭職,公司讓你辭職,這活兒公司又要擔全責了。但法定條件是沒有做出傷殘等級鑒定前,公司是不能辭退的。
只要是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你會得到來自來于三方的保障:一是肇事方,二是工傷保險中心政府方,三是用人單位企業方。因此,當事人不要慌。
你在康復期主動要求去上班是好事。對于上市公司而言,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且比較完備的用人制度,直接主管找你談,讓找公司人事談把自已的要求說出來,你認為可能要辭退你,于是網上問計。
你可能敏感了。直接上級僅是讓你與人事談,并沒有告訴辭退,也許直接上級想讓公司辭退但公司在等你呢。你只需把住依法二字,就一切OK了。
法律對于工傷是這樣規定的:
依據的法律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因此,你的工傷治療、康復、輔助器具、傷殘待遇是由國家工傷保險中心承擔的,公司僅承擔你的工資福利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這是一筆巨款,再昏的公司也不敢妄為)。
你目前尚在康復期,傷殘等級未做估計也達不到傷殘五級六級,公司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就是違法,并要承擔巨額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勵金,這是不可能的。你主動要求上崗,這是正確的,主動和公司溝通很重要。說明你正直、坦蕩。
當然,交通事故肇事方擔全責,是法律規定的。這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肇事方依法承擔的全責必須擔,該賠的得到即可,肇事方依交警的事故處理決定執行,也不影響當事人從國家工傷保險中心得到的一切待遇,以及公司承擔的工資福利,這是原則,注意把握和拿捏,不要過份。
說到底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時刻注意安全很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