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湖北省6月底就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不過在湖北省人社廳官方網站有關文件解讀中明確: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7月底前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用人單位發放退休費的人員,調整的養老金應于8月底前發放到位。
湖北省2019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是這樣的,要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統一的調整辦法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調整。
定額調整,要按照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退職的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1996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涉及到兩次養老保險制度變革。
掛鉤調整,分為繳費年限掛鉤和養老金水平掛鉤。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會增加基本養老金兩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如果繳費年限30年那么就增加60元,30年零一個月增加62元。同時還會對退休人員按照上年度基本養老金的1.5%進行增加。
傾斜調整,是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之后。分為七大類情況: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之前參加革命工作,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國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以上四項調整,就高不就低只能增加一項。
5.2018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在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企業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如果低于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好飯不怕晚,養老金調整是從1月1日開始執行,預計在8月底之前所有的待遇差額都會發放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