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
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3、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準之日起1年以內;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5、借款人的工資收入根據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推算確定(月繳存額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繳存比例5%測算)。
6、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
備注:省直公積金
一、首付比例
1、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已轉讓注銷,無其他房屋,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首套購房貸款政策,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款的80%。
2、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7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3、繳存職工家庭現有一套住房,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但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10%。
二、二手房貸款
1、個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成數分情況確定:首套房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80%。
2、現有一套住房或現無房但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的,未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再次購買二手房申請貸款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70%。
3、已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的,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與所購房屋評勘價值之低值的60%。
三、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1、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其中家庭名下僅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的8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的80%、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2、家庭名下現有兩套房產或有兩次住房注銷記錄且名下有一套需銀轉按房產的,其中現有的一套房產未使用住房貸款或相應貸款已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7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7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3、若其中一套房產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相應貸款尚未結清,另一套申請銀轉按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屋成交價60%、所抵押房屋評勘價值60%與原銀行貸款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四、精裝修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精裝修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為家庭首套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70%;所購房為家庭第二套房的,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價的60%。
五、異地貸款
在長沙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地購房,均向繳存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省內其他地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長沙地區購房向我中心申請異地貸款的,執行《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異地貸款管理辦法》。
六、單身職工公積金貸款
單身繳存職工(含未婚或離異未再婚)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測算月還款額高于家庭收入50%時,可按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推算其月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