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為執行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很多銀行都取消了首套房的利率
優惠。即便是2019年掛鉤LPR之后,因為采用的是“LPR+加點”政策,房貸利率也沒有實質性下降。我叔3月份購買的首套房,商貸利率給的是5.88%,就是在3月份LPR4.75%基礎上,加了113個基點,這還是在買了其推銷的理財產品之后給的優惠利率。
題主這個5.65%還算優惠了,如果LPR新政前的,那么是在4.9%的基礎上上浮了15%左右;如果是在LPR新政之后簽訂的房貸合同,那么就是在當月執行的LPR上加點形成的。
因為各地房產供求情況不一樣,目前的調控政策傾向于“一城一策”,各地執行的首套房、二套房利率都有差異,但總的來看,三五年內,房貸利率傾向于逐漸走低,如果過去有上浮的利率,還是轉LPR比較劃算;如果新簽訂的,那LPR也還是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