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否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需租賃住房自住的,可一年兩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有效期內的租賃雙方簽定的租房協議(多人合租住房的須在租房協議中列明合租人名單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額)、房屋租賃納稅發票(當年有效)、公積金卡、身份證,到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填寫《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
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請后,需通過有效途徑對租賃行為和租金額等情況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并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電話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