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一直不取,雖然你的錢不會少,但是沒有發揮到公積金的作用,對個人來說是一種資源浪費。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積金制度,所謂公積金制度,就是我國在住房改革時期推出的一種住房互助金制度,但取消了公有房分配制度之后,老百姓買房壓力增加,為了緩解大家的購房壓力,國家推出了住房公積金制度。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要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以及私營企業、社會團體職工,可以由單位和個人對等交納長期住房儲蓄,繳納比例按工資的5%~12%之間,比如張三每月工資為5000元,住房公積金交納比例按10%,張三每月要個人交納500元,單位在對等補貼500元,合計1000元的住房公積金,交入張三的個人公積金賬戶。
由于公積金賬戶是屬于一種互助儲蓄方式,其主要功能是幫助職工購買修建裝修房屋,其他情況下不允許支取,職工還可以利用住房公積金獲得低息購房貸款,因此對于交納住房公積金的人來說,如果你不利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建房,那么你交的錢只能在自己的個人賬戶里按照銀行儲蓄的方式存儲。
公積金賬戶里的錢是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進行計算的,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標準存款利率為1.5%,這個利率明顯低于現在的市場化利率,也就是說資金存在公積金賬戶存款利息不高,對存款人來說是吃虧的。
根據目前執行的政策,五年以上,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575%,這個貸款利率明顯低于市場上的商業貸款利率,因此住房公積金可以說是職工一項很好的福利,與其放在賬戶里不取,不如通過買房貸款獲得便利。
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并沒有在全國普遍執行,因此有些人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夠公平,而且隨著我國住房市場的發展,現在公積金已經失去了它的歷史意義,建議取消公積金。
我認為這種觀點是非常錯誤的,因為經過了這么多年的執行,公積金已經成為一種工資性的報酬,而且目前高房價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唯一能夠讓職工享受低價住房的一種途徑,如果取消了,顯然是對職工利益的干涉,不但不應該取消,反而應該進行大范圍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