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提取公積金是很多人都要做的事情。根據規定,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國(境)定居或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等人員,均可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但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還清公積金貸款本息之后,才可將個人賬戶注銷。
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公積金銷戶提取過程中,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除基本需要提交的支取單、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外。職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退休證;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出國(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變動證明;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應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身份證等。
另外,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書、遺贈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