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把保險和黃金混淆來說的喲!
1、先說保險
保險的本質是我們遇到了風險后,產生了經濟損失,如果風險恰是我們買的保險承保風險,則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賠付我們損失。
保險的“險”是指我們的人身健康、疾病、意外、養老風險;或者我們的財產因為風險造成了直接損失的風險。
所以,保險不能是“避險資產”,
2、黃金
黃金屬于稀有金屬,屬于大眾均認可認知的貴金屬。
黃金本身是有價值的,這種價值一般會用貨幣衡量。但是貨幣的本身價值并不固定,是已經經濟交換物。
貨幣價值的不固定和黃金價值的體現,最直接就是黃金的價格上下波動。
舉例假設:
20年前100元能買70斤上等好米;現在100元只能20斤上等好米。這就是同等面額貨幣的價值變化。
假設20年前黃金100元一克,現在黃金380元一克,表面看是黃金漲價了,而實際上是貨幣貶值了。
如同前面的大米一樣,黃金是衡量貨幣價值的物品。
而黃金能成為避險資產,也是因為其作為公認的貨幣價值衡量物存在。
最后
黃金作為避險資產,這里的“險”指的是投資、投機風險、貨幣價值波動風險、經濟變化風險。和我們常見保險的“風險”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