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有違反勞動法,而且很多國有企業單位確實是有內推的規定。比如說你在艱苦邊緣的一線工作崗位,工作20年以上,或者說工作30年以上,那我就可以享受到內退的待遇,但是內退待遇的高低取決于你的工作單位來決定。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低于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指導性的標準。
也就是說內退以后也許無法享受到在職期間工資性的收入,比方說你在職期間可以拿到5000塊錢以上甚至更高的水平,那么內退之后肯定沒有這么高的收入了,因為畢竟內退之后你不再給公司創造應有的經濟價值,所以相應的自己的收入也會有所減少,但是最低標準是不能夠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指導線大概也就是2000塊錢左右,這個2000塊錢可以涵蓋個人所扣除五險一金的比例,但是不包括企業單位所承擔五險一金的比例。
所以如果說你在扣除五險一金之后,可能每個月需要從公司當中扣除七八百塊錢,那么你至少也應該拿到1000多塊錢的生活費,當然有個別企業還是原則上發放自己工資待遇的1/3,也就是說你的工資是6000塊錢,那么至少發放2000塊錢以上,所以說包括五險一金扣除,也能夠拿到2000塊錢以上左右的生活費,對自己來說應當來講生活是夠了,而且享受提前5年的內退,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你提前感受到退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