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職工在企業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15年,離職以后繼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可以按照女職工的退休年齡50歲來辦理退休。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就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只要同時達到了這兩個條件,就可以順利辦理退休。在我國退休年齡的規定中,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這是到現在為止也是沒有任何變化的,但是對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是55周歲,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政策依據是按照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即勞社部發(2001)20號文件的規定精神來執行的。
按照該文件的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后,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在實際生活中,有的人既有單位職工繳費的經歷,也有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的經歷,對于男性來講,因為不管是單位職工還是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都是60周歲,這是沒有任何爭議的;但女性不一樣,由于在職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而女性靈活就業人員是55周歲辦理退休。這對那些既有在崗職工繳費年限,又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年限的人員,究竟是按照50歲辦理退休,還是55歲辦理退休,就需要社保機構在辦理退休手續進行認定。目前根據全國大多數省市制定的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部分地方是這樣規定的,即在單位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或是1996年之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50歲辦理退休。
綜合上述分析,你是在企業繳費滿15年以后,再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費,你在單位繳費的年限已經超過了10年,那么你今后在達到50歲以后,就可以按照女職工的年齡50歲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