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常所說的社保是廣義的社保,就是指五險一金,而不僅僅是指五險。能不能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要區分不同的情況。
一、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低于五險的最低月繳費基數的。
目前,各地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最低月繳費基數都是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例如廣西2020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810元,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55.1元/月。如果員工的工資是最低工資1810元,企業想按最低工資繳納養老保險,社保局也是不會同意的,必須要按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繳納。其他的四險也是一樣的。
因此,五險是不能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的。
此外,員工的工資如果高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也是不能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繳納養老保險的,必須按員工的工資標準為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其他的四險也是一樣的。
二、住房公積金是可能按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繳納的。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是,下限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限不得高于當地社平工資的3倍。如是員工的工資剛好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么企業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的,也是符合相關規定的。
當然,如果你的工資是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未達到當地社平工資的3倍),企業還是要以你的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目前,一些企業不管員工的工資是否高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都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這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同樣的,一些企業也不管員工的工資是否高于當地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都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來繳納養老保險及其他四險,這也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要求企業予以改正,如果企業不糾正,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解決。
以上是個人了解的情況及其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