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失業補助金擴大范圍包括哪些?
只要是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就業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都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的。而在本次擴大實施范圍之前,長沙失業補助金僅僅是針對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就業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嚴格來說就是擴大了一個失業補助金的實施范圍,這樣一來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間的失業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都是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的。
長沙失業補助金領取標準是什么?
2022年12月底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市本級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申請當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2020年7月1日后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除外);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參加失業保險,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和領金期滿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市本級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申請當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0%。
盡管此次長沙失業補助金擴大了實施范圍,但是針對不同時間的失業情況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標準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