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溫州公積金是否可以提???】
離職后,溫州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
答:在離職辦理賬戶封存滿六個月后,在浙里辦APP上,可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為由,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職工離職后多久可以辦理提取業務?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的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
浙里辦辦理公積金提取流程
打開“浙里辦”APP,點擊首頁“公積金”模塊或者在搜索框填寫“住房公積金”進入公積金頁面,點擊“添加賬號”即可添加個人名下公積金賬戶,點擊“公積金提取”根據頁面提示辦理您的提取業務。
【溫州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如何辦理個人公積金繳存登記?】
01、申請條件
(一)戶籍在本市區域內或在本市區域內繳納社保(非單位在保員工);
(二)年滿18周歲且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三)相對穩定經濟收入;
(四)個人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02、月繳存額
城鎮個體工商業戶、自由職業者以及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喪失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個人自愿繳存職工,應按不低于4962元(統計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超過8270元(統計月平均工資標準)的范圍自主確定繳存基數,并按24%的繳存比例全額繳存個人住房公積金。
其中,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結清的個人自愿繳存職工,應按8270元作為繳存基數標準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03、辦理渠道
符合申請條件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跟本人銀行卡到公積金分支機構辦事大廳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