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是什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哪些?失業金可以異地領取嗎
一、失業金是什么
失業金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法規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法規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規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哪些
1.按照法規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法規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這是最主要的條件。按照法規參加失業保險,是指失業人員原來在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并非新生勞動力,如不是剛畢業的學生。參加失業保險,必須按法規履行繳費義務,即按法規的繳費基數、費率和繳費時間繳納失業。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一般來講,中斷就業的原因分為兩種:非自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自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因自愿離職而導致失業。國際通行做法是將自愿中斷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借鑒國際經驗,將自愿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必經程序,目的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進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程序的重要標志。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還須有求職要求。
三、失業金可以異地領取嗎
可以,失業保險金可以異地領取,但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滿足相關的領取條件。此外,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超過60天則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