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失業保險領取指南
失業保險金申領
失業人員應自停保之日起60日內通過手機APP(“河北人社”APP)或攜帶本人社保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窗口申領失業保險金:
因不可抗力導致失業人員未在法規時限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可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3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因仲裁或訴訟造成延遲的,應在仲裁裁定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
超過上述法規時限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人員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累計繳費時間予以保留。
申領金額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