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退休人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
退休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如下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工、農、中、建、交通、郵儲任一銀行類借記卡(已辦理借記卡關聯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免提供)
注:死亡提取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提取資金匯入原繳存人已關聯的銀行賬戶,或匯入相關法律文書指定的銀行賬戶。
3.退休證或勞動部門審批的退休審批表,已滿法定退休年齡者(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免提供
提取時限:
已足額繳存且賬戶封存
提取額度:
賬戶內全部本息余額
【株洲購買異地新建住房提取公積金】
株洲購買異地新建住房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工、農、中、建、交通、郵儲任一銀行類借記卡(已辦理借記卡關聯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免提供)
3.婚姻狀況及相關證明:已婚職工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喪偶職工提供配偶死亡證明資料;簽署《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綜合授權和承諾書》。其中還貸提取僅在首次還貸時需提供此項資料
4.涉及直系親屬關系的。還需提供雙方關系證明:①雙方同一戶籍的,提供戶口簿;②雙方非同一戶籍或未注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提供由原戶籍遷出派出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者提供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兒童預防接種證、人事檔案中家庭關系證明等任一有效關系證明。
5. 不動產權證
6. 契稅完稅憑證
7. 納稅申報表(房產交易申報單)
提取時限:
1. 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內;
2. 有提取記錄的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間隔時間必須滿2年。
提取額度:
1. 本人和共有產權人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價(以契稅憑證裁明的交易額為據);
2. 賬戶至少保留100 元。
溫馨提示:
1.請先確認本人是否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本人借記卡已關聯住房公積金業務。如未關聯,請網上辦理,或本人攜帶身份證及I類借記卡(工、農、中、建、交、郵儲)前往網點辦理。
2.已開通網上平臺受理渠道的提取業務,原則上不予辦理委托提取。如確需委托提取的,前提條件是職工本人已辦理借記卡關聯住房公積金業務。業務辦理需提供以下資料原件:
(1)委托配偶、直系親屬(限父母、子女)和單位專管員提取的,提供提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關系證明資料和書面授權委托書:
(2)委托其他人提取的,提供提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3.在符合提取的前提下,本卡片僅為業務辦理所需資料清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