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傷保險費誰來繳納?附繳納數額計算方式】
答:天津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繳納數額計算: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小型服務企業、小型礦山企業等行業企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計算方法,由市人社部門確定。
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天津個人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嗎?】
答:不需要。天津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繳納數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小型服務企業、小型礦山企業等行業企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計算方法,由市人社部門確定。
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如何確定:
經辦機構會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傷害和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用人單位年度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并報市人社部門備案。
浮動費率每一至三年確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