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保險轉移可以網上辦理嗎?
答:可以。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既可線下通過經辦窗口進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線上進行。
?關于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計算方法及待遇發放標準
1、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間基本醫療保險費,領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其中,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參保失業人員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2、轉入地經辦機構按照本統籌地區法規和標準,為參保失業人員核定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和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3、轉出地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不足待遇支付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超出待遇支付部分并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北京失業保險可以轉移嗎?】
答:可以。既可線下通過經辦窗口進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線上進行。
?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職工或參保失業人員可先到轉出地經辦機構開具轉移憑證,之后到轉入地經辦機構辦理關系轉入。對符合條件的,轉出地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轉出,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轉出地開具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轉入。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說明理由。
2.參保職工或參保失業人員也可直接到轉入地經辦機構申請轉移失業保險關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得要求申請人再到轉出地開具相關證明。對符合條件的,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受理并向轉出地經辦機構發出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轉出地收到聯系函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轉出。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說明理由。
3.轉出地經辦機構應在失業保險關系轉出后的1個月內向轉入地劃轉失業保險費用。失業保險費用劃轉期間,不影響轉入地經辦機構按法規為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轉入地經辦機構不得以費用未劃轉到位為由,拒發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