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時間
當月24日(含)前審核通過的,當月開始享受待遇。當月24日后審核通過的,次月開始享受待遇。
首次發放時間一般為當月月末或次月月初。遇節假日順延,以實際發放時間為準。
申請條件
失業補助金的申請條件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失業人員:
①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②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補申請,該期間應享受的失業補助金予以一次性補發。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復核—審核—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或通過網上申報,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核工作;
(三)市、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出決定后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反饋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