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封存狀態的解除有兩種方式,一是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應當在恢復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攜帶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啟封手續,啟封后,單位應為該職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是職工重新就業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經辦行辦理啟封手續,并將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新單位。而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因為某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公積金封存提取的條件
1、公積金繳存人需要自建房,翻建或者大修自建房。
2、公積金繳存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同時也辦理了離休或者退休手續,可以將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提取。
3、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和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4、出國定居或者出境定居能提取公積金。
5、公積金繳存人還處于租房狀態,當每月的租金達到了個人家庭收入的15%以上,不同地區有不同要求。
6、公積金繳存人并非本市戶口,和本市的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離開本市工作的能提取公積金。
7、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貸款的本息。
8、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9、公積金中心的其他條件,每個地區都有差異,建議提前聯系公積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