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因為剛從母體出來,身體機能還處于發育階段,免疫系統尚未完善,因此面臨疾病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包頭新生兒醫保一定要記得在孩子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好,本文小編幫大家整理了關于包頭新生兒醫保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何辦理的相關資料。
一、包頭新生兒醫保
為了保證我市嬰幼兒的身體健康,根據《包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包府發〔2007〕89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參保范圍
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出生的新生兒,或具有我市戶籍的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0-3歲嬰幼兒。
二、參保登記
(一)在定點醫療機構出生或實施計劃免疫的嬰幼兒的醫院為參保登記醫院。登記時需提供父母姓名、戶口簿或身份證(有戶口的嬰幼兒不提供),新生兒、嬰幼兒(以下統稱嬰幼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二)參保登記醫院將作為嬰幼兒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應將應參保的嬰幼兒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做到應保盡保。
(三)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嬰幼兒參保的代辦部門要按月將參保嬰幼兒的基本信息及繳費信息以書面、電子兩種形式報送包頭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包頭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代辦部門報送的參保嬰幼兒基本信息及繳費信息審核后建立檔案,并將其導入居民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系統。
(五)包頭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嬰幼兒的基本信息審核確認后,核發《包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冊》《嬰幼兒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卡》和IC卡。
包頭新生兒醫保辦理流程
三、繳費標準
(一)基本醫療保險費每人每年繳納50元。
(二)新生兒參保時一次性繳納三年的醫療保險費,嬰幼兒可按年繳納。
四、保險待遇
(一)在定點醫療機構出生的新生兒出生后即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后既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設等待期。
(二)未參保的嬰幼兒可在實施計劃免疫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等待期為三個月。
(三)嬰幼兒在參保后中斷繳費的,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欠費三個月以內的補繳醫療保險費后,從補繳欠費的下個月起,恢復醫療保險待遇;欠費超過三個月的補繳醫療保險費后,一年后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以上情況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四)嬰幼兒住院時,住院費用報銷范圍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三個目錄”執行。
1.嬰幼兒住院起付標準和統籌基金報銷比例:
嬰幼兒住院治療時,統籌基金起付線標準為1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11萬元。
2.嬰幼兒發生無責任的意外傷害,其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費用,超過100元以上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2000元。
五、就醫管理
(一)嬰幼兒患病需住院治療的,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手冊、嬰幼兒基本信息卡及父母身份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嬰幼兒因病情需要轉外院或外地治療的,由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介紹信,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二)嬰幼兒因急診在外地或外院需住院治療時,必須經定點醫療機構批準,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三)嬰幼兒未經批準在外地或外院治療的,其發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五、嬰幼兒滿三周歲后應到嬰幼兒所在幼兒園或戶口所在地社區勞保所辦理醫療保險續保和繳費手續。
六、嬰幼兒辦理完戶口登記后應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更換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