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是什么?失業補助金為何要慎重領取?
一、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是什么
1、之前參加過失業保險:失業補助金對之前參保的年限要求并不高,一般要求有參保過就可以了。
2、已完成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后,可以申請的待遇有失業保險金以及失業補助金兩種;原則上來說,失業人員需要按要求先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領取完成仍然沒有重新就業的,才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當然了,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除外。
具體的失業補助金領取要求以及手續,建議直接咨詢參保地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以便于能夠順利享受相關待遇。
二、失業補助金申請當月發放嗎
不一定;
申請失業補助金之后,是需要一段時間審核的,這個審核時間往往在二十天左右;也就是說,失業補助申請在當月月中或者月末的話,很可能趕不上當月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那么就需要等待次月才能進行發放。
不論失業補助金發放的時間是當月還是次月,其固定的發放月份是不會變的;只要在可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時間內沒有恢復就業或者重新繳納社保,就可以全部領取,這與具體是從什么時候發放并沒有直接的關系。
三、失業補助金為何要慎重領取
1、社保停繳: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基本條件是申請人處于失業的狀態,那么這期間自然是不允許個人繳納社保的;那么領取失業金就代表個人社保斷交,對相關待遇的享受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
2、失業信息登記:在領取失業補助金之前,需要前往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雖說失業登記屬于正常范疇,但對于因為個人能力或其他不好原因失業的,對其再就業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
其實失業補助金領取對個人并沒有較為直接的影響,而且之所以會有失業補助金的存在,更多地是我國為了給相關人員在失業期間一定的生活保證;所以生活確實有困難的也不需要顧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