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怎么轉移?
要是不在統籌區內,醫療保險是不可以轉的。
目前,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意轉移社保;統籌區之間轉,只能轉養老保險,并只能往戶口所在地轉移。轉移時,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統籌賬戶不能轉移。
辦理轉移時需持調出單位開具的《轉移介紹信》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減少并打印出《轉移單》,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將基金轉入外省市社保部門;中斷繳費的職工,由單位開出《轉移介紹信》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減少并打印出《轉移單》存入職工檔案。
養老保險可以中斷,但必須累計繳納15年(含視同繳納),多繳多得,連續繳納25/30年。退休時才能享受養老金和醫療報銷。 一般的,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達到退休年齡。
公積金有封存,單位不繳納后,會把你帳戶調到公積金封存辦。
辦理社保封存可以帶上個人資料和社保資料到當地社保局辦理;或者中斷一般在3個月后就會自動納入封存狀態,但有些地區啟封時需要交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