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后,各五險一金繳納標準如下:養老保險公司繳納16%,個人8%;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公司繳納10%,個人2%;失業保險公司0.5%,個人0.5%;工傷保險公司0.16-1.52%;公積金繳費比例為單位和個人5%-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為1%-5%。
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92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數據僅供參考)
月繳費額=月繳基數×繳費系數 ( 注:月繳費額為當月繳納保險金額,月繳基數為繳納人稅前工資,繳費系數根據每年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相應繳費系數。)
費用的計算方法是:
養老保險=工資×6%(個人繳納比例)+工資×25.5%(單位繳納比例);
醫療保險=工資×1%(個人繳納比例)+工資×5.5%(單位繳納比例);
失業保險=工資×1%(個人繳納比例)+工資×1%(單位繳納比例);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需要交納=工資×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需要交納=工資×1%;
另外,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應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其計算方法為:住房公積金=工資×7%(個人繳納比例)+工資×7%(單位繳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