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哪些人可以領?
失業人員指的是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的就業,轉失業的人員需要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才能夠領取。
法定勞動年齡是,男性16~60周歲,女性16~50周歲。勞動能力指的就是正常從事社會勞動的能力。比如完全傷殘或者是精神病是不能夠被當做失業人員的。
如果員工離職的原因是本人意愿導致的,則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要求,所以大家,必須是在非本人意愿的情況之下離職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參保單位需要出具兩份離職證明,一份給失業保險中心,另一份給勞動局的仲裁委員會。
4、失業保險中心需要憑借參保單位所出具的離職證明去核查情況,確認無誤的話就會發放一份失業求職登記表,以及兩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
3、失業人員需要認真的填寫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里面的所有內容,并且要把計生關系也給寫清楚,認真地填寫求職登記表。
4、蓋章。失業人員需要攜帶著相關的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蓋章手續。
5、交三張一寸彩照以及一張失業人民身份證復印件給相關的機構,然后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