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門診共濟是什么意思?
醫保門診共濟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通過統籌基金報銷職工符合要求的普通門診費用;另一方面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內的資金可用于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藥品、醫療器械等費用及參加居民醫保等的個人繳費,實現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濟。
通俗理解上,職工基本醫保共濟將參保人員符合要求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保障,擴大了門診報銷范圍,職工就可以直接使用統籌賬戶內的資金報銷門診費用,同時個人賬戶內的資金可以用來支付親屬的醫療費用和補充普惠型醫療報銷費用,提高了個人賬戶資金的利用率。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已經有31個省市建立健全了當地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但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及保障范圍等方面存在細微差別。就門診統籌支付比例來看,大部分地區統籌支付比例從50%起步,但如江蘇、浙江、湖南、西藏等地支付比例從60%起步的;北京、上海的支付比例達到了70%起步,而福建的支付比例則從75%起步。
需要注意的是,門診共濟機制實施后單位繳費將不會再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新計入的資金會減少,但是并不代表醫保功能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