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新增 30 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10 元,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 30 元,達到每人每年 350 元。2022 年大病保險繼續按照每人每年 90 元標準籌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放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非當地戶籍居民可持居住證參保。繼續提高補助標準,2022 年度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準新增 30 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10 元。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實行補助。
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2022 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 30 元,達到每人每年 350 元。大病保險繼續按照每人每年 90 元標準籌資。
對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繼續實行全省統一的分類資助:1. 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行全額資助。縣(市、區)醫保部門為其代辦參保手續,從醫療救助資金中按個人繳費標準全額繳納。2. 城鄉低保對象實行定額資助。其中,農村一、二類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資助標準為 250 元,農村三、四類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資助標準為 190 元。3. 農村返貧致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資助標準為 190 元。4. 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資助標準為 150 元。5. 已脫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在過渡期內逐步下調,2022 年資助標準為 100 元。
2022 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截止日期為 12 月 31 日,在按要求參保繳費期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享受期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