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50元/人/年,集中繳費期限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對在集中繳費期內的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集中繳費期外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3個月后才能享受醫保待遇。
參保對象
這些群體需參加居民醫保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具有巴中市城鄉居民戶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應參加戶籍地或居住地的居民醫保。非我市城鄉居民戶籍的人員(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可在我市居住地參加居民醫保。
另外,農民工和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可參加居民醫保,但不得重復參保。
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在新生兒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