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1、鄉級定點醫療機構、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為90%(不含起付線)、80%。
2、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50%。在此基礎上,各設區市、統籌地區可探索選擇部分直補工作好、服務規范、費用較低的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協議定點醫療機構,其報銷比例上浮10%。非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35%。
3、使用基本藥物、中藥和中醫傳統技術治療疾病,按法規法定增加報銷后,參合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不得高于90%,高于90%的按90%給予報銷。
醫療保險法:第七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第八條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本人實際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低于部分應當由本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改由用人單位繳納。第九條從業人員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所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不作為核定個人帳戶定額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