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實行預繳制,2023年城鄉居民的參保繳費期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按照全省統一要求,2023年度城鄉居民個人的繳費標準為380元。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人群個人不繳費的,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全額資助。
相關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和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人群個人繳費標準為152元,其余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定額資助。
參保繳費范圍一覽
全面取消城鄉居民參保的戶籍限制,除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城鄉非從業居民、長期在我市的居住的外地戶籍人員、醫療救助人員、各類學校在校學生、幼兒園兒童、新生兒等,均應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