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可選擇線上辦理或現場辦理兩種途徑。(線上辦理預審通過后,需遞交/郵寄資料至選擇的醫保經辦地點)
辦理條件
(1)符合異地就醫要求的基本醫療費用
(2)因待遇追溯、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故障等客觀原因未能在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正常記賬結算的基本醫療費用
(3)參保人因患病急診或搶救,在醫療機構急診留觀或住院(含與當次住院同一診療過程的住院前搶救發生的門診費用)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
(4)符合醫療保險要求的其他特殊情況
所需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或醫保電子憑證(若非參保人或監護人代為辦理,需同時提供代辦人(或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委托書(或)介紹信)
(2)財稅部門印制的醫療費用收據或發票原件(須加蓋醫療機構收費業務專用章),或符合財稅部門要求的電子票據
(3)醫療費用開支明細匯總清單(含參保人基本信息、就診醫療機構信息、項目名稱、藥品劑型及劑量、規格及項目單價等;加蓋醫療機構病歷檔案管理專用章,或加蓋醫療機構業務專用章)
(4)辦理急診留觀醫療費用報銷的,應提供急診留觀病歷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校驗)
(5)辦理普通門診費用報銷的,應提供門診病歷及相關費用病歷記錄頁復印件(提供原件校驗,記錄頁中詳細記錄有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首頁)
(6)承諾書(需根據不同情形提供相應的承諾書:①外傷費用但無法證明無他方責任;②無法提供發票原件;③新生兒待遇追溯發票非新生兒姓名且未提供出生證明;④學生異地就醫未提供學校出具的休假休學證明、戶籍信息、父母現居住地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