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對嗎?失業保險的領取要求有哪些 ? 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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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對嗎
失業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雙方共同繳納的,其中單位繳納社保基數總額的2%,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1%,社保基數為當地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失業保險費的最低繳納基數為當地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60%,最高不能超過當地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300%,在每年的7、8月份公布,每個地區公布的時間有早有晚。
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共同承擔失業保險費對雙方的造成的經濟壓力都比較小,因為失業保險費并不是很高,加起來也就一百塊錢左右。
失業保險的領取要求有哪些
1、失業保險的領取需要工作單位和個人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并且是在非本人主動辭職下失去工作的。
2、失業人員在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需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更好的了解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領取失業保險的資格,失業保險最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促進失業人員進行再就業,這是領取失業保險的一個前提條件,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3、失業人員需要在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60天內到失業保險經管機構填寫失業金申請表,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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