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短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借款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以上的,貸款期限可以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后1年至5年。符合貸款條件的非夫妻關系的兩人或以上的借款申請人,按期限較短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所購住房房齡不能超過30年。自住住房的房齡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的竣工時間或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原始檔顯示的登記時間為依據。貸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貸款期限應低于抵押物所坐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貸款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周歲(含)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即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二、有較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同意選擇南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三、持有購建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為買受人;申請商轉公貸款的,須為原商業貸款借款人及抵押人。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符合下列要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狀態;最近繳存月份應與貸款申請當月的間隔不超過兩個月;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如存在下列情況的,經南寧公積金中心審核認定,可視為連續正常繳存:職工變更了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心,變更前后繳存時間連續,且原個人賬戶余額轉移至南寧公積金中心個人賬戶;因工作變動、機改、申請緩繳等原因存在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補繳部分對應時間與正常繳存時間連續;
五、已支付購房首付款,首付金額與所購房屋總價的比例不低于相關法規的相應比例,且首付款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應等于住房交易價格。借款申請人存在房屋被征收情形的,所置換的房屋或用貨幣補償款新購住房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除滿足上述相關法規的條件外,還需按置換房屋需補交的房款或新購住房款扣除貨幣補償款的差額確定房屋可貸額度。
六、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個人征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記錄之一的: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貸款或貸記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的;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的;貸款或貸記卡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2 期(含)以上的;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的;
(二)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三)因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被取消提取、貸款資格未達到相關法規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正在查辦階段或不執行執法案件責令整改、處罰或處理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