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單位申請緩繳后,還需要辦理跨年清冊核定嗎?
單位如申請緩繳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則無需辦理2022年度的跨年清冊核定,待2023年1月復繳后,可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臺左側【公積金】-【匯補繳】-【補繳】-【添加補繳人員】為職工辦理“按月補繳”。如職工在2022-2023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發生變化,則單位先為職工辦理5、6月份的“按月補繳”,再調整職工繳存額(調整繳存額步驟見問題七),最后辦理7-12月份的“按月補繳”。
單位如申請自2022年7月起緩繳住房公積金,應在完成2022年度跨年清冊核定后辦理。
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目前緩繳按期間的階段性支持方案執行。受影響單位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提交《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執行期截至2022年12月,到期后應進行補繳。在此期間,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為方便期間業務辦理,中心采取容缺方式受理,單位申請緩繳前與職工充分協商一致后,無需2/3以上職工在申請材料中簽字。單位應采取靈活形式記載協商過程,留檔備查。
具體參見“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操作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