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的(2022-2023年度為7778元),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藥店買藥等費用。
1、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憑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購買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藥品的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由個人自付。
2、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的(2022-2023年度為7778元),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費用:
(一)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費用;
(二)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三)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
(四)國、廣東省及本市要求的其他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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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檔醫保就醫原則
三檔醫保就醫原則:
門診:在選定社康中心就醫,經結算醫院同意,可以在與選定社康中心同屬于一家結算醫院下設的其他定點社康中心門診就醫;
門診大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住院:在選定社康中心的結算醫院就醫;
轉診: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門診和住院就醫轉診的,應經原結算醫院同意。轉診應逐級轉診或轉診到市內同級有專科特長的醫療機構,轉出醫院應向接受轉診的醫院出具轉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