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失業了怎么辦?
答:在蘇州失業可以申請領取蘇州失業保險金或者蘇州失業補助金,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完蘇州保險金之后繼續申請失業補助金,如果不符合失業保險金條件,可以直接申請失業補助金。
蘇州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相關法規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注: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前,原用人單位應已辦妥退工備案登記,當月不存在單位參保繳費。
蘇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1.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4.失業保險金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證的1.5倍。失業保險金每次最長可領取24個月。
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蘇州失業補助金補助標準
1.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標準;
2.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標準;
3.符合條件人員可以申領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