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生育津貼發放天數:
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3、實行輸卵管結扎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結扎手術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貼;
4、實行輸卵管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復通手術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貼;
5、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貼;
6、符合我國和省有關相關法規享受護理假的男職工,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怎么辦?】
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這一相關法規解決了生育保險等相關法律相關法規的銜接問題,進一步確切了用人單位的相關責任,保證了職工的符合相關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