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及繳費時間
1. 2023年度,暫不調整參保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其中,選擇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繼續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標準,選擇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兒童繼續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標準,在校大學生繼續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標準執行。
2.《山東省居住證》持有人參加新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按照一檔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3.為確保新區成年居民繼續享受一檔繳費標準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023年新區成年居民個人繳費仍按二檔標準執行,實行補助。
4.本年度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9月-12月。
二、新生兒繳納居民醫療保險
1.本區戶籍:攜帶參保人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區或村居辦理參保手續。
2.非本市戶籍:攜帶參保人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戶口本、有效期內的《山東省居住證》,到就近的街道人社中心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青島市居住證持有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承諾書》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注: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并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6個月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2個月的,按普通居民繳費及享受待遇相關規則執行。
三、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等在校學生繳納居民醫療保險
不論戶籍所在地,在校生攜戶口本即可在學校辦理繳費手續。
四、規范醫保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參保居民未在上年集中繳費期內繳納本年度醫療保險費的,在繳納當年度的個人繳費部分后,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在此之前,未及時參保繳費或中斷參保繳費的居民,參保時仍按有關規則進行補繳并享受待遇。
五、成年居民繳納居民醫療保險
1.本區戶籍:參保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區或者村居辦理繳費手續。
2.非本市戶籍:攜帶有效期內的《山東省居住證》,到就近的街道人社中心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青島市居住證持有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承諾書》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村、居沒有權限辦理該業務)。
3.港澳臺居民:集中收費期內,攜帶港澳臺通行證和我市相關部門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到就近的街道人社中心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青島市居住證持有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承諾書》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村、居沒有權限辦理該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