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理
辦理入口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流程
青島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可全程網辦 ,符合條件登錄青島人社局官網網辦大廳點擊“就業創業”模塊的“查看更多”,點擊“個人辦事”,點擊“就業創業”,選擇”就業失業“,先進行失業登記,后按操作進行失業保險金申領。
審核實現:先進行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后再進行失業金申領,當月15日前申領失業金審核通過,當月月底前發放失業金;當月15日后申領失業金審核通過,次月月底前發放失業金。
溫馨提醒:對通過互聯網申領有困難的可持身份證或社保卡在本人最后一次參保所在區(市)
青島失業保險金申請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
全面取消證明材料、申領時限、捆綁條件和附加義務,您無須提供失業證明,無須參加培訓、無須轉移個人檔案,僅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
失業人員情形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申請:
①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青島市失業人員
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因超過60日申領期限而未領取的青島市失業人員
③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青島市失業人員(自2019年12月起,由其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發放期不超過12個月)
④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辦理失業登記的青島市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