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死亡養老金能取出來嗎?一文帶你了解,下文就隨社保君來看一下。
一、參保人死亡養老金能取出來嗎?
參保人死亡之后養老金個人賬戶當中的錢是可以取出的。基本養老保險是由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組成的,其中,用人單位繳費的部分計入統籌賬戶,而職工自己繳費的部分計入個人賬戶。一般情況下,個人賬戶不可以提前支取,但是個人死亡的情況下,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繼承的。
換言之,參保人突然離世之后,其個人賬戶當中的資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繼承人或者指定受遺贈人全額取出的,但是統籌賬戶的這部分資金不可以取出。
二、還可以領取什么錢?
只要參保人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當其因病或者非因工原因死亡的,其遺屬實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其中,喪葬費主要用戶安葬去世人員所需費用,這筆錢是由我國發放的。而撫恤金是對特殊人員的撫慰和經濟補償。
此外,還可以領取到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和生活困難補助費。當然,具體情況要以當天法規為準,各地法規不一致,所發放的費用和領取相關費用的條件可能有所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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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想要領取養老保險金,參保人的年齡必須滿足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也就是男性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如果是從事比較特殊的行業,退休年齡可以適當提前。
2、年限:不管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都必須要滿足15年,而15年只是領取養老金的最低要求,滿足15年之后可以按照最低標準來領取養老金。
我國的養老保險遵循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如果大家想要領取到更多的養老金,可以盡量早一點購買,這樣退休后能領取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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