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按月領取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申請程序
網上辦理
1、可登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失業待遇申領”模塊進行申請。
2、或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就業創業-個人辦事-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申領模塊進行申請。
現場辦理
符合條件的青島市失業人員,如通過互聯網申領失業補助金有困難,可持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市、區(市)、街道(鎮)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
延伸閱讀:
青島滿足條件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足1年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00元/月。
申請范圍及條件
1、2021年、2022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仍處于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
2、解除勞動關系并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發生在2021年及2022年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