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職工醫保+城鄉醫保參保對象
職工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參保對象為本市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單位批準成立的,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為本市區域內不屬于職工醫保參保范圍的其他人員。對長期居住人員參加居住地醫保的參保人,各級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原則上應在戶籍地參保,大中專院校學生在所在學校參保,不要隨意變更參保地,以免給享受待遇帶來不便。
本市城鎮戶籍人員,首次參保需攜帶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到戶籍所在辦事處、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新參保當年繳費由辦事處、社區統一代收;次年繳費可通過微信、支付寶繳費,或到參保歸屬地稅務中心查詢繳費。
在我市長期居住的非我市戶籍人員,憑居住證到所屬鄉鎮社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新生兒參保:
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或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并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母或父參加我市基本醫保的,可憑母或父任意一方本市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新生兒戶口本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后,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父或母未在本市參加基本醫保的,按相關法規到戶籍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