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兩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購買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具體所需資料如下(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①提取申請人身份證;
②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和相關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以上兩類婚姻狀況及未婚職工均需填寫《住房公積金業務聲明書》;
③提取申請人建行、交行、長沙銀行、工行、農行任一有效一類借記卡;
④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備案);
⑤購房增值稅普通發票;
⑥契稅完稅憑證;
⑦購房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近3個月出具的夫妻雙方全部房屋產權信息證明(含本套房屋備案登記信息);
⑧外省購房地為職工配偶當前工作地的應提供近3個月的個稅繳納憑證或公積金繳存證明或社保繳交證明;外省購房地為職工配偶曾經工作地的應提供與購房時間一致的個稅繳納憑證或公積金繳存證明或社保繳交證明。購房地為職工家庭戶籍地的原則上以身份證上的住址認定,若身份證住址與戶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職工可以主動提供戶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據戶口簿住址認定。
注意事項:
1、自契稅完稅憑證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職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同一套房屋產權所有人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一次性付款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總購房款(不含住房補貼金額),提取金額至公積金賬戶余額的百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