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有什么區別?失業保險金能領幾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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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定位不同。
1、失業保險金:它是一種臨時性補償,是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只有繳納了失業保險的人,在失業之后才能領取。不同地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在失業之后能領取到的失業保險金也是不同的。
2、失業補助金:它是我國針對那些比較困難的失業人員發放的臨時生活補助。
二、失業保險金能領幾個月
失業保險金具體能領幾個月得根據大家的繳費時間來看,根據大家繳費的時間,領取的時間大概分為三個檔次:
1、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年但不足5年的,最長領取時間不能超過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但不足10年的,最長領取時間不能超過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0年以上的,最長領取時間不能超過24個月。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發生了變化,使其不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必須中斷領取。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繳費年限
失業人員在失業之前,所在單位以及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用的年限必須滿足要求,最低要達到一年以上,否則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2、非本人意愿失業
失業是非本人意愿而導致的,如果自己主動辭職則不滿足條件。如果是被公司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則滿足條件。
3、有求職意愿
失業之后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失業登記,并且還要有求職意愿,愿意接受工作介紹與培訓,否則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失業之后,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其中有一項不滿足要求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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